澳大利亚金融投诉管理局(AFCA)本周二发布声明称,它“强烈欢迎”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(ASIC)实施产品干预权。这一声明似乎是对ASIC上周宣布的新规的暗中回应。

ASIC曾表示计划效仿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(ESMA)的产品干预措施,引入一些规则,禁止二元期权,同时对差价合约(CFDs)的杠杆也进行限制。
事实上,澳大利亚监管机构的杠杆上限远低于ESMA。ESMA允许的杠杆上限为30:1。假设ASIC的产品干预措施生效,则交易员能使用的杠杆上限仅为20:1。
除了杠杆限制外,市场营销也将受到限制。例如,澳洲经纪商将不再允许使用激励政策。
AFCA表示,ASIC的产品干预措施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保护。
AFCA首席监察员兼首席执行官David Locke表示:“AFCA对于ASIC使用产品干预权表示强烈欢迎。无论金融公司是否遵守法律或监管要求,我们相信,ASIC的这项新权力都将增强ASIC对响应造成不良消费者结果的金融产品采取主动干预的能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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