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发布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,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九省区一体化发展,深化与港澳更紧密合作; 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中心地位; 推动珠江—西江经济带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; 风险提示:本文所述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 Followme 的官方立场。Followme 不对内容的准确性、完整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证,对于基于该内容所采取的任何行为,不承担任何责任,除非另有书面明确说明。